天龙人防工程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荆财采计【2017】1883号采购计划指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民防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天龙公共人防工程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HYJM-ZFCG2017-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龙公共人防工程节能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天龙公共人防工程节能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预算: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主要从事建筑、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近两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8日至 2017 年 6月14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在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170号奥林雅苑11幢1504室)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近三年类似业绩(验原件,交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9日下午15时30分,如迟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开标地点: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大道170号奥林雅苑11幢1504室)。
八、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民防办公室
联系人: 丁大勇
联系电话:1398696705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申昌明
联系电话:0724-2633876
邮政编码:4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