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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案管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转省采购网)
日期:2017-10-11 00:00:00

 

依据掇财采计[2017]319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案管中心)”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TZZJ-CG2017101002
2. 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改造工程(案管中心)
3. 项目范围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4. 工期:30日历天
5. 招标控制价24.95
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4、公司近三年(2014年10月至开标日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查为准。
    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供应商可从2017年 10   11   日至2017年 10    17  日,每天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到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磋商代理机构备档)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5)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
   (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磋商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8)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30 上午9:00。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雅琳   联系电话:1355429352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晓乔  联系电话:13477585986
2017年10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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