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采购人的检查
按《荆门市财政局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荆财财监[2009]36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检查)。
(二)对协议供应商的检查
1、检查范围的确定
广泛征求各单位协管员意见后,对反响较大的协议供货(服务)的供应商进行检查;对受到采购人投诉的供应商进行检查;对拒不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和有关统计情况的供应商进行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供应商进行抽查;按上级要求对协议供应商进行抽查。
2、检查方式
组成检查小组,按检查工作程序检查;对经营情况较复杂的供应商,聘请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检查。
(三)检查结果处理
1、责令整改。
2、对违规事项通报批评。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协议供货资格或暂停违规供应商1-3年投标资格等处理。
(四)对采购人的检查计划
根据《荆门市财政局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荆财财监[2009]361号)文件规定,2010年政府采购办将对下列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进行检查:
3-6月
1、市气象局2、市林业局3、市人大4、市委组织部、5、市委政研室6、市文明办7、市台办8、市机要局9、市保密局10、市物价局11、市国土资源局
7-9月
1、市环保局2、市团委3、市党校4、市政府接待办5、市交通局6、市质监局7、市政协8、市环卫局9、市发改委10、市食品药品监督局11、市人事局
10-12月
1、市医保局2、市供销社3、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