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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4-15 10:20:26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我办于2月17日对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基础工作、采购活动、工作绩效、廉洁自律以及信息统计等相关内容和《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专项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2013年12月30日,我办行文《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告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自查和做好相关考核准备;1月15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度业绩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送达我办;2月17日,我办组成4人考核小组,根据量化考核标准通过听取介绍、组织座谈、交换意见、随机抽查、核实测评等形式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确定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评定,形成考核评价如下:
2013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307批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33次,竞争性谈判72次,询价采购196次,单一来源采购4次,邀请招标采购2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30185.83万元,采购金额25388.6万元(含协议供应商发生金额)。节约资金4797.23万元,综合节约率15.89%,与上年相比,全年采购预算金额增加了34%。从总体情况来看,无论是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规模、还是采购资金的额度效率等,与上年相比较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市采购中心2013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综合得分96分。
一、《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八项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
1、2013年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无违纪违法行为。
2、严格按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进行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采购任务。无随意改变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的行为。
3、采购中心建立和健全了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责任制”、“采购中心档案管理管理制度”、“采购中心内部监督制度”、“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十项内部制度。中心岗位工作纪律要求严明,工作岗位设置合理,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
4、采购中心工作人员9人,4名中级职称,其余工作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凭,在2013年度,采购中心定期进行内部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积极参与财政部门组织的所有学习培训活动。
5、日常基础工作中,政府采购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齐全、及时。在业务基础工作中,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率100%,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100%,无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无有效质疑。2013年中心停收标书费和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由财务科专人管理,并在招标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人。
6、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政府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综合节约率为10%以上。
7、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承诺》包括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时效,并规定了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接收采购人邀请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发出《满意度调查表》对中心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满意度在90%以上。
8、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无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无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无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政府采购的相关信息中心及时统计汇总,招标项目须要备案的事项,及时归档备案。
二、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执行情况考核
2013年采购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依照采购计划接受委托,注重与采购人的沟通,科学编制采购文件,杜绝排它性或歧视性采购,严格实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制,尽可能的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采购需求,注重采购信息透明,严格实行评审专家抽取制。
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签订委托协议、编制招标文件、开标等十四个运行环节中基本做到了规范运作。
三、政府采购效率执行情况考核
2013年,采购中心共执行项目307个,其中公开招标33个,非公开招标274个。
在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着个别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不够严谨,扣1分;个别采购结果的发布不够完善,扣1分;少数采购资料备案不够完整,扣1分。
经检查,33个公开招标项目,执行完成的平均天数是24天;非公开招标的274个项目,执行完成的平均天数是5天。中心执行的307个项目均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没有质疑和投诉。
四、2012年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2年业绩考核中,采购中心在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职称考核项目中缺少高级和中级职称问题,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在2013年中心鼓励工作人员报考中、高级职称,现中级职称工作人员已增长为4名;在中央和省级发表各类信息200多条。
五、抓紧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中心认真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的学习,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性的同时,注重业务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的实际效果;对内部科室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重新修订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了采购业务流程,避免了工作中的互相扯皮推诿,强化了责任管理;以荆门政府采购简报、中心门户网站等为依托,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政策,交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并积极借助相关专业媒体,适时发布一些有影响的政府采购活动和调研成果,扩大了我市政集中采购影响力。
六、抓廉洁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中心就全国采购领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编印相关正反典型案例资料并组织学习,对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按照廉政建设风险控制的要求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采购活动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严禁偏袒或压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供应商,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执行工作公正进行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从而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自我约束。
七、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1、抽查发现个别小型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内容还不够严谨,有待改进;
2、专业人员不足,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的比率还比较低;
3、个别采购资料的归档和报备不及时或不够完整;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要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清理和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考核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与效益,防止和杜绝类似现象不再发生,确保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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